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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是新发展理念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9-08-09 分类:行业资讯

普惠金融虽是2005年由联合国提出的,但当时它的含义仅仅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伴随经济运行的变化、技术手段的升级、发展理念的更新,普惠金融已经被赋予更为丰富的内涵,而这一变化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一般而言,当我们谈及什么是金融的时候,其含义恰好就是“金融”俩字的逆序——“融金”,即通过股权或债权的关系来融通资金(股权和债权关系的发生地就是各类金融市场,载体则是各类金融产品),来搭通储蓄与投资间联系,进而有效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最终实现增长的目标,此金融观是传统发展理论的反映。

传统发展理论核心内容是调动一切可资利用的生产要素,搭建有效的生产函数,发展目标就是通过经济的增长,来提高人均实际收入。在此发展观下,包括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等要件在内的金融体系,近乎就可以直观地表述为“企业走到哪里,金融就跟到哪里”,即金融更多地是推动和促进资本的积累,从而实现生产函数产出的最大化。传统发展理论和金融理论具体到中国的实践,就是在劳动力供给充足和高储蓄行为习惯的基础上,经济增长更加倚重投资的拉动,而金融的功能则集中于企业资本积累,以及中国生产要素市场化所必需的金融深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0年就已经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许多领域也都位居世界前列,已初步完成了工业化,2015年中国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至今已接近60%,中国经济运行已进入到一个全新时期,依靠高资本积累,投资拉动的旧模式已逐渐式微。因为按照新古典增长理论,经济增长除了依靠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规模投入之外,已经越来越依赖生产要素间结合方式的优化,即创新对增长的推动越来越重要。这里所说的创新,包括引进新产品或新的产品质量、引进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市场、引进新的供应来源或者实现新的产业组织等。然而现实是,本次危机以来,包括中国经济的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2010年中国人口红利出现拐点(适龄劳动力人口比重开始趋势性回落),2012年新增劳动力出现净减少,至今累计减少超过2000万,那么在技术创新没有“意外惊喜”之下,投资拉动经济的贡献率只能持续下降。

因此,上述变化被十九大报告中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表述体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换而言之,新时代下的发展含义已不仅仅是单一的增长,而是增长加变革;发展目标也不仅仅是增长速度,而已转为高质量增长,即在经济增长同时,我们更要考虑减少贫困、分配公平、环境保护、公民权利诉求等等,更加看重“人的能力”增强,以及未来的发展,概括起来就是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金融作为发展理论的具体映像,其功能相应由优化资金配置效率,转为更加侧重生产要素的改善,尤其是劳动力素质的提升。而在具体的金融实践中,金融含义的变化依然要经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就是普惠金融最根本的含义,“普”指的就是金融的量变,“惠”指的就是金融经历量变之后的质变,由此而言,普惠金融并非是金融的简单扩容。

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普惠金融的真正内涵,首先就是要认清普惠金融是新时代下对金融重新认识后的重要内容。

要想让普惠金融真正落地开花,还需理清楚普惠金融的特质是金融,而非财政,人们很容易对此产生误识。例如,扶贫贷款说到底就是财政补贴和社会救助,而非是金融。普惠金融绝不是类似扶贫贷款性质的融资。其间的差别就在于财政和社会救助均属于公共服务层面的范畴,在经济运行分析中属于是对收入的二次分配,政府主导色彩浓重,因此也不是按照市场规律来定价的。

金融在经济运行分析中属于流通领域,普惠金融同样也是。在现代经济和金融运行中,金融功能发挥的基础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要素起决定作用,当然现实中也确实存在“市场失灵”(“金融危机”),但这并不是全面否定市场的理由。实际上,经济发展的实践推动我们对政府和市场间关系重新认识——针对市场失灵,政府不应被看作可以直接解决失灵问题的外在力量,政府机制也不是直接引进解决市场失灵的替代机制,政府真正的作用是引导、帮助和增加市场主体化解市场失灵的能力。

所以,普惠金融绝不是扶贫贷款的新形式,绝不是财政补贴和社会救助,也绝非是政府以金融之手行财政之责。普惠金融本质依然是金融,所有金融运行的基础、规律等都适用于普惠金融。

由于普惠金融的实施,是金融经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换而言之,要想实现普惠金融的“惠”,首先要做到“普”。近年来互联网、IT以及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快速发展,不仅使得复杂的金融服务在技术上实现了普及无障碍,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已经深刻改变了“思想”、“知识”的传播方式,也直接改变了人们的消费行为模式,例如,对于社会成员而言,凭借网上购物、无现金支付的经验优势,转到金融服务移动终端化和平台化,期间的学习成本和交易成本很低。也就说,普惠金融的“普”在技术上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障碍。

除了技术准备充分之外,如何将普惠金融内嵌于企业的商业模式,则是实现金融完成从“普”向“惠”惊险跳跃的关键,因为如果完全依靠企业社会责任的一厢情愿,普惠金融必将难以为继,所以普惠金融落地还需真实的组织基础。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普惠金融一定是有“利”可图的,否则普惠金融就无法作为商业模式存在,也就不可持续。这里的“利”就是上文所说的“生产要素的改善,尤其是劳动力素质的提升”,这也是普惠金融的着力点,也是金融天然能够连接各生产要素的优势所在,所以建行给普惠金融标注的关键词之一就是“业务增长极”。目前“普惠金融”虽然还属“蓝海”,但它具备“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有利于自己”的特质和技术上的无障碍,而伴随新发展理念在经济发展和金融运行模式中的快速实践,普惠金融这片蓝海的争夺也会逐渐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