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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要与监管能力相符

发布时间:2019-08-19 分类:行业资讯

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有观点认为中国金融业扩大开放是不得已而为之。更高要求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要素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的主动选择和必然选择。同时,在当前形势下,中国要坚定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持续推进扩大对外开放的金融战略,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更强大的金融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动商品要素流动性开放向规则等制度性开放转变,金融业对外开放相关制度正加速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必然迎来制度性、系统性的开放新局面,向世界释放出更加巨大的吸引力。

坚定不移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大对外开放,加紧落实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金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来,我国要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金融业双向开放。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尚福林表示,面对竞争,国内金融机构还需进一步提高自身应对能力。金融业是竞争性行业,需要通过竞争来不断提高效率和活力。引进外资机构带来的冲击,能够促进国内金融机构由数量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升级步伐。

金融业对外开放不能一放了之,需要把握好开放的力度和节奏,开放程度要与监管能力相匹配。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表示,金融业开放是对外开放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特殊的、风险较大的环节。金融属于命脉产业,涉及重大资源配置,所以金融业开放要更加慎重。

金融业对外开放要与防范风险并重。一方面,要加深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坚决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国际规则办事,积极参与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需要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制化的营商环境;要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对标高水平国际规则,在金融体系稳定评估、反洗钱反恐评估等方面,客观反映中国的情况,争取公平待遇。另外,要从学习、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逐步转向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当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在扩大金融业开放和发展金融科技的同时,要对金融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通过技术和机制的不断创新,建立恰当有力的监管框架与准则,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