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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成经济增长头驾马车 消费金融百花齐放

发布时间:2019-09-12 分类:趋势研究

在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政策消化期叠加期、新的政策探索期“四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阶段,我国经济增长发展方式要实现由政府主导、投资密集、出口导向,向依靠消费驱动和实体企业支撑的经济转型。这其中,持续稳定的消费对我国经济的转型尤为关键。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2015年末,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普惠金融专注于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贷款,天然就具有普惠性。我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目的是“拉动内需增长、促进金融机构多样化、满足不同收入层次消费需求、发展普惠金融”。试点10年来,我国消费金融规模、盈利、客户群体逐步增长,从各个方面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

促进金融服务用户下沉,体现普惠金融的普及性。有别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消费金融的目标服务群体为农民、蓝领等中低收入群体,有效弥补了大型金融机构的先天不足。消费金融促进了金融服务重心下移,实现了消费金融的平民化,体现了普惠金融的应用之义。

小额分散无抵押,体现了普惠金融的便捷性。消费金融公司办理贷款无需抵押,简单高效。同时,通过与大型购物中心、互联网公司等合作,拓展自己的业务平台,允许信用较好的商家直接受理消费金融业务,进一步提高了消费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可得性。

服务方式灵活,体现普惠金融的惠及性。传统消费金融依托传统金融商品或线下消费场景被动接受申请,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兼顾工作收入证明、学历等其他数据进行线下审核,风险低,但无法满足多样化消费金融需求;互联网消费金融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遵循“额度越小、审批速度越快”的原则,很多小额的消费信贷从申请到放款仅需几分钟。

毫无疑问,发展消费金融对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扩大内需并推动经济增长,有助于社会资源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