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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精神助推P2P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13 分类:行业资讯

P2P网贷(个人网贷)作为一种金融新兴模式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不仅满足了有融资、借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及个人,更为有理财需求的客户提供了一条可获得稳定回报的投资渠道。但是,自2013年10月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倒闭或资金链断裂事件频繁爆发,导致众多投资人无法提现或收回投资。

可以说,P2P发展正在接受发展模式和诚信的多重考验,借款人的诚信与契约精神无疑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P2P网络借贷这一模式在逐渐被人们所了解和接受的同时,其风险也一直被人们广为关注。借款人、放款人与P2P企业是P2P网络借贷中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的三个要素,P2P行业要想良性发展,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寻找足够多诚信的较优质的借款人。

P2P借贷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国外信用消费的历史长,具有完善的信用评级,每个人的信用程度都有据可查。美国最大的P2P网贷平台Lending Club就是通过技术平台和信用风险评估,给投资人一个机会能够直接放贷,也给借款人一个机会不需要走入银行,直接在网上借贷,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作为平台,Lending Club不承担信用风险。但是P2P进入中国之后,出现了各种模式,各有特色,例如走纯线上模式的畅贷、线下模式的宜信等。

从本质上看,P2P公司所涉足的是小额信贷零售业务,所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在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还款能力主要取决于个人的信用状况。这一群体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被称为“薄档案人群”,即没有建立信用档案或信用记录不足的人群。P2P公司作为依托互联网的金融企业,在这一业务中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居间服务,其所面对的信用风险就不言而喻了。

我国自古就视诚信为修身立国之根本。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反映了一种有效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当人们都认同并遵守这种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时候,社会信用环境就会优化,失信的行为就会减少。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写《社会契约论》的过程中曾经反复追问,人们怎样才能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群体中,仍然“自由如初”。

更多地开展了“线下审核”业务,更多地依赖于人工对借款人信用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评估,更多地依赖于抵质押品和担保。这样的信贷审核和风险控制方式,不但时间长、成本高,难以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而且难以防范因借款人多重负债、多重抵质押以及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所引发的坏账风险。

当下,我国的现代征信服务体系开始高速发展,基于此,健全和发展面向P2P行业的征信服务体系,特别是形成同业机构间的借款客户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从而有效地提升信用风险控制与管理水平,是当前P2P公司以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我们要用法律法规来提升国民信用意识,培养国民契约精神,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诚信机制。其实,契约精神很简单,就是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做到说话算数,而畅贷本身也一直致力于用互联网技术,以更友善、细致及创新的方式,通过观察用户众多的碎片化日常行为习惯,来分析用户的信用状况。

当注重信用管理成为个人日常的生活习惯,契约精神在社会中成为一种主流价值观,契约意识在社会中成为基础性理念时,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强大的法律基础和法治精神,P2P企业才能够健康、可持续地经营与发展,成为我国普惠金融事业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来源: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