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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杨凯生: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须监管

发布时间:2014-03-13 分类:行业资讯

网络交易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全新交易模式,不仅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且带动了物流快递等关联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网络交易市场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跨地域等特点,也使我国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市场乱象横生,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网上传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品、售后服务无保障以及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网络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在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纷纷对网络交易监管问题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


杨凯生: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须监管

“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东西,由于技术的发展,它肯定有利于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从这个角度讲,互联网金融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理由,有历史的必然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说。


他强调,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所以有许多东西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加强监管。他说:“我一直有一个观点,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实质是金融活动,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但许多互联网金融业务,是明显的金融交易行为,需要理清与现行金融法规的关系。如果有特殊的豁免权,也需要通过法规的形式把它说清楚,而不是‘放任自由,出了事再说’的态度。”


杨凯生说:“总之,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就发展得越迅速和越健康。”(来源:《中国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