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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明起可享受“7天后悔权”

发布时间:2014-03-14 分类:行业资讯

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网购产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一条备受关注。眼下,新法即将实施,昨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查看了很多购物网站,多家主流网站都已经提前施行7天“后悔权”。


网店:万户卖家自愿延退货时间

在某网店退换货政策中,他们承诺消费者购买商品自收货之日起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某在线网站也表示,自实际收到货物日期起7日内,只要商品未使用且不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换货。

某商城施行得更早一些,他们在1月1日的时候就已经对自营品类开始试行“7天后悔权”等新消法的内容,开放平台商家也正在做针对性培训逐步执行。另一家网站也是这样,他们早早对各网店店主进行培训,3月11日全面在网上铺开七天和超过七天退货的服务,只要是网店加入的,其店铺相关宝贝将被打上“7”和“7+”的标识,方便消费者辨认和选择。


买家:购买东西更放心无需担心

沈河区网购达人张女士介绍,现在网店越来越多、网购的人群也越来越多,在网购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纠纷,而消费者还没有可以依靠的法律依据,只能靠和店家协商。此次新《消法》中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意味着七天无理由退换已经从网购平台的自律准则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消费法规,对消费者非常有利。

网购达人“喵儿”回顾起2003年网购最初兴起开始,网购投诉一直占主体,不少人即使知道价格便宜也不敢轻易购买。而随着法律的完善,网购这种形式将会更加便捷可靠,消费者也会对网购建立起更强的信任。


卖家:减少纠纷但担心恶意退货

“我们也高兴实行新《消法》,首页显示7天退货,买家也会更放心,也更能吸引顾客!”一家销售女装的店主E说。另一位销售饰品的店主也赞同这种说法,她觉得新《消法》让老百姓更放心的网购,是净化网购环境,这在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更是为网店争取消费群体,降低纠纷的发生。

不过还有一些卖家担忧,比如对新《消法》退货方面带来运费纠纷,但新《消法》已经明确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电商平台回称,新《消法》后退货流程基本可以最大限度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疑问可以申请平台介入。




来源:东北财经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