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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P2P只是一种模式 监管需要智慧和努力

发布时间:2014-03-15 分类:行业资讯

根据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16处修改。其中在“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段,增加“发展普惠金融”的内容。

一直称自己是“普惠金融和财富管理两条腿走路”的宜信公司CEO唐宁,在3月11日接受《华夏时报》专访时表示,“如果没有P2P的模式创新,普惠金融还会滞后很多年。”

他认为,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客观地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但也不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唯一模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风险规避及监管非常重要,P2P领域也会越来越成熟。

P2P模式的延展

“我不觉得P2P是一个行业,而是一个模式或者说手段。”唐宁说。

2006年,唐宁创立中国首家P2P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机构——宜信。当时发展P2P(person to person,即个人对个人)业务,唐宁称其实并不知道国外有类似的模式。

“8年前宜信开始创业的时候,没有机构愿意把资金出借给小微客户。当时是在讲‘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还没有‘小微’的概念。”唐宁解释,“当时我们想资金不一定要来自机构,可以来自个人,个人对个人模式由此而来。”

从最早的P2P模式延展到普惠金融和财富管理两大业务板块,宜信做了好多年。现在宜信的业务品类包括宜人贷、宜农贷、宜车贷、宜学贷、租赁以及基金、保险销售等。相比于记者提出的“多线条业务发展”的说法,唐宁更愿意称其为P2P模式的延展。

就财富管理业务而言,宜信最初只推介P2P理财,将理财者个人的闲余资金小额分散地借给不同的借款人。

“随着对客户群体更多的了解,我们发现理财者真正需要的是家庭财富管家,帮助他做资产配置,到底多少是固定收益类,多少是股权类,多少是现金类,基于此再去推介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包括P2P理财,保险、基金、信托等。”唐宁认为,现在的业务也是对单一理财模式的延展。

之所以有不同的业务品类,唐宁表示,是为了面向不同的人群适应不同的信贷技术、不同的业务模式。“从我们的角度而言,没有一定要做哪一个。”他说。

以宜信租赁为例,农户可以租用农业器具从事生产,城市小微企业主可以租用美容设备来开展美容服务。“这些人的信用可能不足以支撑信用贷款,但通过租赁器具就可以开展生产。”他说。

在财富管理领域,宜信也在去年推出“高成长企业债”,对获得VC/PE股权投资之后的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资金支持。由宜信负责项目的信用审核、风险控制和资金募集,VC/PE负责运营、尽职调查和客户服务,目的在于给理财者更多的资产配置选择。

宜信的大数据

“所谓互联网金融就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给金融插上了翅膀,让金融变得更加智慧、更加普惠。”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个热词,唐宁有自己的理解。对于宜信的大数据,宜信也有自己的做法。

唐宁解释,宜信的大数据主要是虚拟体系中的数据获取及整理,作为了解客户以及增信的手段。

“我们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使用了不同维度的数据:包括直接询问获得数据信息、与电商平台等合作获取借款人相关业务数据和从网络直接抓取与其相关的信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生成结果,再与其他途径获取的信息相互比对、印证。”他进一步解释。

“现在,大数据是风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提高有效性,降低风险,是多赢的事情。”他举例称,在美国租房子,房主希望能获取租户的信用评分,如果租户信用评分很高,房主便乐于长期合作,反之,房主不愿意把房子租给信用差的人。

“在中国这类信息极度缺失,不能很好地得以使用。”唐宁坦言,在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的早期,成本肯定比较高,因为在不断地试错,信用获取的难度也比较大,“我们非常希望能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获取信用数据,也希望能把我们生成的数据反馈给他们。我能理解做到这一步需要一个过程。”

“类余额宝的产品和宜信的理财针对客户不同的需求,我们和这类产品没有直接的竞争。”唐宁表示。

眼下,余额宝和各类互联网理财产品风头正劲。唐宁笑称,“他们是米饭,我们是饺子。”他还表示,宜信现在还没有发展类似产品的计划,但也在思考之中。

针对阿里与腾讯获得首批民营银行牌照,唐宁回应,现阶段宜信没有设立网络银行或民营银行的计划。

监管需要智慧和努力

“在中国做信用的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唐宁说。

2013年,互联网金融大热,P2P快速发展期间,倒闭、跑路风潮渐起。唐宁认为,P2P倒闭原因无外乎经营者利用创新模式恶意诈骗,或者经营能力有限,或者风控较差,导致业务无法持续。

“P2P业务的显性门槛不高,但隐性门槛非常高。”他说。

唐宁表示,对互联网金融更多的监管是好事,因为行业有“虚火”。如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揭示风险、管理流动性,监管是必要的。也因为互联网金融毕竟有许多新要素,监管需要努力还需要智慧。

唐宁认为,债权转让并没有神秘之处,甲对乙生成债权,之后转让给丙,这中间没有生成资产池,也没承诺保本保息,也没有期限错配,也没有与现行法规相抵触。

“有很多人在复制,模仿宜信所做的事。只要模仿得对,我们也没意见,如果模仿得不对,反而让别人以为宜信没做对。但总的来说市场很大,机会很多,可以容纳不同的机构共同发展,我们是很开放的态度。”他说。

唐宁称,P2P模式有其先进性,有它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会长期存在,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万用灵丹。随着风险规避及监管措施的成熟,这个领域也会越来越成熟,不会因为害群之马而影响整体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投资者保护问题也逐渐受到重视。唐宁认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应是行业发展之重,必须要有所作为。

“我对P2P的发展很乐观。”他说。

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