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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需要辩证看待互联网金融是否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17 分类:行业资讯

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的背后蕴含着什么原因?目前互联网金融是否是一种“健康发展”的态势?

鲁政委:对于互联网金融是否是一种“健康发展”的态势,客观来说,需要一分为二地来看。

互联网金融有三方面显著的“鲶鱼效应”。一是培育客户通过网上消费金融服务的习惯,特别是启蒙了“?丝”们的理财意识;二是激发金融机构反思如何更多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改善对客户的金融服务;三是让监管者对现有监管政策深刻反思,现有政策哪些并非必要可以简化甚至取消?哪些在互联网技术大行其道之时,可能出现新的风险点,必须及时跟上堵漏?而其现在仍处无人监管的“三角地带”,则彰显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市场化已对我国现有按主体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提出了严肃挑战,亟须专项按功能(或者说业务)分业监管的模式,才能适应未来的形势发展变化。

在现实的运作中,互联网金融还出现了一些需要纠正的不规范操作。第一个问题是宣传不规范,具有误导性。只披露收益率有多高,却不揭示风险有多大。即使揭示了风险,也没有在显著的位置上显示出来,使得投资者误以为这种理财产品没有亏损的可能性。

第二个问题是运作。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采取了带有“资金池色彩”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本质上就是不分投资者和债务人资金的投资方式,规范的理财产品已经全面禁止这种运作模式。

第三个问题是理论层面上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当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规模很大时,就会带来流动性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