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鼓励创新与完善监管的平衡

互联网金融:鼓励创新与完善监管的平衡

发布时间:2014-03-17 分类:行业资讯

2014年3月5日,“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已成为传统金融的强有力补充。阿里巴巴的余额宝,腾讯的微信支付,雨后春笋般的P2P网络贷款,以及阿里与腾讯入选首批民营银行试点,都预示着互联网颠覆金融格局的可能。


同时,社会各界也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大讨论。在两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和潘功胜均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并表示未来将完善监管政策。而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却认为,互联网金融实际是在打金融监管的擦边球,与银行不处于公平竞争状态。


那么,游走在传统金融边缘的互联网金融是否正沿着“健康”的态势发展?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是否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巨大挑战,传统金融机构采取了什么应对措施?下一步应当如何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为回答以上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学术顾问、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宜信公司创始人、CEO唐宁,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特邀专家、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特邀成员、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以及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首席战略官舒明,是为北京圆桌第404期,以飨读者。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缘由与发展态势

《21世纪》: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的背后蕴含着什么原因?目前互联网金融是否是一种“健康发展”的态势?

屠光绍:互联网金融为什么可以得到发展?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原因。

首先,互联网金融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整个经济——包括产业、消费者等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形态不断演进,消费者对金融的诉求不断提高,已有金融体系不能满足我们日益增长的、不断变化的、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有了互联网金融产生的空间。

第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源于技术的进步。需求的变化能否满足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平台是几个环节相联通的。我将其总结为“大云平移”:即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移动智能终端。这些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根本条件。

第三,创新。在互联网的需求、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谁来实现互联网金融服务?这就是企业家的创新——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理念。除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也包括管理部门的创新、政府的创新。对政府来讲创新是什么?就是容忍,即给予互联网金融空间,支持它发展,这也是对过去政府行为的创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创新也包括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这是一种共同创新的结果。当然,核心是企业家的创新。

唐宁:中国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环境方面较落后,在传统金融方面,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欠一些课要补。但互联网金融通过大数据,通过移动互联网,能给我们的追赶过程加速,所以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弯道超车,我觉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别人五十年达到的水准,我们能不能利用高科技大幅提速?但是我也觉得饭得一口一口吃,只不过吃得比过去快了一些,或者每口饭里面的养分更多一些,还得经历过去那样一个成长的过程。另外无论是第三方支付,还是网络理财,或是P2P,都在过去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有所促进,我们需要思考怎么把互联网金融跟智慧监管结合起来,做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整体上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还是在往健康发展的轨道上走,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舒明: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互联网金融的使命,是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客户、服务实体经济。我们更愿意将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影响定义为赋能而非颠覆,大家共同努力,会让金融业更有效率、更加普惠。

至于目前互联网金融是不是处于“健康发展”的态势,我想是不是可以有这样的标准:是否可以控制金融风险,是否激发金融体系的活力,是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是否创造社会价值。对于一个业务,一个企业,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它就在“健康发展”。如果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多数业务、多数公司都符合这样的标准,这个行业就会健康发展。


鲁政委:对于互联网金融是否是一种“健康发展”的态势,客观来说,需要一分为二地来看。

互联网金融有三方面显著的“鲶鱼效应”。一是培育客户通过网上消费金融服务的习惯,特别是启蒙了“?丝”们的理财意识;二是激发金融机构反思如何更多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改善对客户的金融服务;三是让监管者对现有监管政策深刻反思,现有政策哪些并非必要可以简化甚至取消?哪些在互联网技术大行其道之时,可能出现新的风险点,必须及时跟上堵漏?而其现在仍处无人监管的“三角地带”,则彰显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市场化已对我国现有按主体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提出了严肃挑战,亟须专项按功能(或者说业务)分业监管的模式,才能适应未来的形势发展变化。


在现实的运作中,互联网金融还出现了一些需要纠正的不规范操作。第一个问题是宣传不规范,具有误导性。只披露收益率有多高,却不揭示风险有多大。即使揭示了风险,也没有在显著的位置上显示出来,使得投资者误以为这种理财产品没有亏损的可能性。

第二个问题是运作。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采取了带有“资金池色彩”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本质上就是不分投资者和债务人资金的投资方式,规范的理财产品已经全面禁止这种运作模式。

第三个问题是理论层面上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当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规模很大时,就会带来流动性风险。

林采宜:互联网金融的土壤是互联网带来的人们沟通方式、交易方式、获取信息的方式乃至于思维方式的变化。而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奇异发展速度跟我国目前的金融管制有一定联系,存款利率管制导致余额宝等货币基金像变形金刚一样超常规发展,民间信贷渠道不足导致众酬、宜信等第三方平台的迅速成长。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呈现一种畸形的发展态势,离正常监管环境下的有序发展存在差距。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是颠覆还是改善?

《21世纪》:互联网金融或将带来传统金融业格局的大洗牌,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目前采取了什么应对措施,以抢占金融行业制高点?

鲁政委:传统金融机构做什么,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反应,也取决于监管空间。而在缺少“鲶鱼”的时候,单靠传统金融机构自身,可能很难打开监管空间,因此对银行来说,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给监管者带来的“鲶鱼效应”未必都是负面影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银行的活力和发展空间。显然,银行拥有最大量可利用的数据,也是较早引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企业之一。且美国的事实已经证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足以成为银行巨大的竞争威胁。

更何况面对危机,很多国内银行业很快启动了转型,张开双臂拥抱新技术的浪潮。比如,有的银行用大数据技术来提高零售的精度;再比如,有的银行开始以互联网金融手段发行信用卡;又比如,有银行已经开始成立自己的互联网金融部门或公司;还比如,一些银行直接和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对于传统的银行来说,这样的外来刺激,反而对自身发展是一件好事。这种积极的应对,反倒预示其未来更不可能被颠覆。

林采宜:从工商银行的天天益到平安银行的平安盈,从兴业银行的现金宝到浦发银行的添天盈,商业银行纷纷推出类似于货币基金的理财产品,应对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货币基金,此外,中信银行和支付宝、微信合作发行网络信用卡也是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措施。


《21世纪》:互联网金融是否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并提高了融资成本?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的服务?

林采宜: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融资成本,但实体的融资成本和银行的融资成本没有直接关系。实体的融资成本通常取决于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自身的风险情况,银行是根据企业的风险和自身的头寸情况来给企业贷款定价的。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客观上进一步推动了利率市场化,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一定冲击。互联网平台既可以是集资平台,也可以是融资平台,好的项目、好的企业可以通过众筹等互联网融资模式拓展自己的融资渠道。


鲁政委:我们应当分短期和长期来看待这个问题。从短期来讲,由于资金成本上升,肯定会导致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有所上升,但是资金成本和融资成本上升的幅度不一定相等,毕竟竞争在加剧,可能资金成本会比融资成本上升得更多,由此银行的利润在竞争中会被压缩。

但一旦这个过程结束之后,长期来看就不一定是提高融资成本。我赞同周小川行长说的,资金成本应由资金的供需来决定。如果实体经济用不起如此昂贵的资金,那么一部分企业将退出这个市场,需求减少将带来利率的下浮。

舒明:互联网特有的高效信息聚合、信息匹配的特性,对于资本价格透明会有很大帮助。从这个角度讲,互联网金融在中长期能够让资本提供方和资本供应方更有效率地形成匹配,提高市场效率。


只要互联网金融本身是健康发展的,肯定可以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比如,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促进了网络零售发展,而麦肯锡咨询公司2013年的一份报告显示,近40%的网络零售额为新增消费。这个比例在三、四线城市更高,接近60%。这就是说,网络零售发展增加了社会消费,这也会增加社会就业。根据中国就业促进会2014年2月发布的报告,全国仅网络创业带动的直接就业规模接近1000万。此外,支付宝钱包(即手机支付宝)在农村地区已经超过1000万用户。互联网金融“上山下乡”,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他们需要的金融服务,这不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吗?


唐宁: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宜信服务的是普惠金融,我们的服务人群是小微企业主、兼职创业的工薪阶层、需要职业培训的大学毕业生和经济上活跃的农户。我们所面对的这些人群,是传统金融机构未能充分有效覆盖的人群。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我们有效地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投资者和客户的能力建设水平,提升了效率,从而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


《21世纪》: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可以为金融机构经营和风险管理带来很大的变化,那么我们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来促进风险管理?

唐宁:有种信贷技术就是利用大数据,利用移动互联网数据,也包括客户自身社交网络的信息等等。举个例子,如果咱们跟电商平台合作,就可以收集到客户在电商平台上的数据。另外假如咱们现在已经有了100多万客户的信息,可以基于这种数据深入进行挖掘,通过挖掘,了解客户风险,就可以帮助第1000001个客户做评估,如果什么客户都没有,可能信息都是猜的,有了100万之后就可以建立起非常强大的基础。

舒明:大数据应用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创新。这里我们讲的不仅是更大体量,更全方位描述风险参数的数据,同样重要的是实时在线、动态的数据。

支付宝账户的风险管理同样离不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借助大数据,风险管理也在逐步朝着个性化发展。当一位用户打开支付宝,一场全方位、多因子的运算就静悄悄地开始了,用户的线上行为会被观察,并和之前沉淀的全方位数据相比较。这些行为包括用户转账的金额、转账的频率、转账的地点,以及手机支付宝用户的移动轨迹等。系统会实时地计算和分析这位用户的支付宝账号出现异常转账的风险。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

林采宜:缺乏收集海量数据的渠道是因为技术问题,海量数据没有被充分应用那是管理问题。传统金融机构获得客户数据并不一定要通过互联网,或者说从互联网获取的数据只是金融机构数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否重视数据分析和互联网技术本身没有直接关系。这涉及到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21世纪》:将互联网金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将正式进入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得到名正言顺的市场定位和决策层重视。如何看待国家目前对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态度?

舒明: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机遇。

国家正在迎来历史性的改革与经济转型,金融改革将是大图景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从行业层面来讲,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成为推动中国金融改革的战略性力量,帮助提升中国金融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同时,我们相信互联网金融会成为整个金融生态圈的一部分。在这个彼此融合的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以及其背后的大数据、云计算和相关技术,也会逐渐成熟、完善,成为国家战略级的资源。

和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金融需要健康发展,除了不断创新,创造更好的服务体验,还必须在监管与创新中把握平衡,逐步探索前行,并树立行业标杆。

唐宁:克强总理一直强调“法无禁止则可”等等,对于市场这样一个参与者来讲,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认识。当然一个行业发展过程之中总会对风险有些认识不足,这对于任何发展中的行业也都客观存在。当然金融属于更为敏感的领域,所以大家的关注和期待更多一些,也更让我们在工作之中如履薄冰,在这些方面我觉得大家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一直都比较强。我们也特别希望能够延续这种智慧的监管,不要一收就死、一放就乱,当然近年来已经不太有这种情况了。



《21世纪》:现在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各地都非常重视。地方政府应如何支持互联网金融?

屠光绍:地方政府为什么要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上海来看,可能有三个原因。

第一,为了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对上海的市民和各类产业,互联网金融可以满足过去我们很多金融服务需要覆盖的,或者覆盖不够的需要。

第二,可以带动地方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互联网金融本身是一种新型的业态,首先是金融服务业里面的新型业态。而且我们也注意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会对其他金融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有拉动的作用。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上海的产业结构,特别是服务经济的发展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三,上海作为金融中心,必须要有互联网金融,或者说要有新的金融业态的发展和金融服务方式的转变。上海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所谓的跨界——互联网对金融的渗透,另一个也鼓励传统金融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总的来说,这会极大地丰富上海金融中心的内涵,也会对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起到很大的提升作用。

其次,地方政府应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哪些内容?

第一,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因为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创新的产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这是上海下一步发展的八字方针。鼓励和支持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才有前景。同时,也只有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才能够对其他产业的创新发展起到更好的激励、带动和示范作用。

第二,支持互联网金融和其他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对上海来讲,政府支持的关键是努力形成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以至整个金融业的互动发展,也包括互联网金融和整个城市经济、社会的互动发展。

第三,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只有规范发展,才能形成可持续发展。什么是规范发展?第一,要支持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产业,使其能够在上海规范发展,尊重市场规律,优胜劣汰。第二,支持自律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的业态,如何在一开始形成自律发展的良好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非常鼓励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协会和组织不断发展,形成行业发展的良好态势。第三,我们非常支持管理部门根据互联网规范发展的需要所形成的一些监管政策。为了使管理部门规范发展,在上海能够落地、形成效益,我们地方政府也责无旁贷。

最后,地方政府如何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有三个环节:

第一,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这既是我们所有产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当然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石。我们要营造适合互联网金融的法制环境。当然,从总体来讲,这个法制环境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监管部门的政策和监管标准,还包括良好的地方执法能力和法治环境。

第二,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金融的核心在信用,良好健全的信用体系及征信结构是金融业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信用体系不完善以及缺失会造成较高的信用成本并损害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运营模式更需要信用制度与之适应。

第三,形成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人才、机构发展方面的良好环境。


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21世纪》:下一步我们应如何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如何规范程序,明确风险防范机制?

舒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必须遵守金融的基本规则和监管要求。最近出现一些P2P平台跑路、第三方支付纠纷等现象,恰恰是背离了金融服务的本质,有些行为甚至涉嫌违法,必须通过监管来予以规范,明确行业准入标准、风险承担和风险控制要求、资金管理规则等。

合理、有效的监管体系,是金融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特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该鼓励互联网金融在服务模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一个与时俱进的监管体系,能够在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保护消费者利益、鼓励创新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这既考验监管机构的智慧,也需要各个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积极配合监管机构,保持开放、透明的态度,并且在运作机制、风控手段等重要议题上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鲁政委:总的监管原则是,既要不窒息创新活力,又能够让其健康发展。个人认为,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就可以实现上述目标:

首先,需要改革监管体系,从现有的按机构分业监管转向按业务分业监管,避免出现“三不管地带”。

其次,监管要“抓大放小”,对涉及支付系统和面向普通公众的一般性负债机构,因为其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性质,应审慎监管,但对其他金融企业,特别是不涉及负债的金融活动,可以放得更开,私募性质的、面向机构客户的,可以采取最简单的备案制,对于面向公募性质,则应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抓手进行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