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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还须加力

发布时间:2014-03-17 分类:行业资讯

在日前于北京举行的2014年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上,《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建议报告》正式发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介绍说,消费者保护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近六成(57.6%)金融消费者表示不知道保障网上支付安全的办法,时刻有可能遇到消费侵犯。遇到支付不安全事件的用户中,40%有实际的资金损失。


该报告建议,要构建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核心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统合体系,具体包括固有投诉制度统合、发展金融仲裁解决金融纠纷、导入FOS制度,分阶段分步骤实现金融纠纷处理机制的统合。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要建立消费者友好型的行业自律体系,建议一行三会间建立信息共享、迅速高效的监管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宣读《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倡议书》称,要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改善风险认识,最大程度降低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提醒金融消费者更加理性参与互联网金融活动和理性维权;强化互联网企业在信息披露中强化风险意识的任务,特别是要以普通消费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方式加以表述,保证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以实现;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考虑借鉴英国、澳大利亚金融官员的做法,借助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之外第三方的金融解决机制;希望社会各界更多地参与金融消费者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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