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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异化”:监管呼声强烈

发布时间:2014-03-20 分类:行业资讯

    

   “加强监管对整个行业发展是好事。目前P2P的门槛太低,也没有相应的行业准则,整个行业鱼龙混杂,强化监管能让这个行业更健康地发展。”一位专业从事P2P平台投资的人士告诉记者。

    日前有消息称,银监会将对口监管P2P行业。3月18日,记者向银监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求证,并没有得到明确回复。但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强化P2P行业监管是必然方向,有利于行业发展,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P2P行业“异化”

    “P2P行业在中国已经‘异化’。在国外,P2P平台只是撮合投资者和借贷人的平台,只收取中介费。然而在国内,很多P2P平台实际上扮演了‘准金融机构’的角色,吸收资金并发掘投资项目。”上述P2P平台投资者告诉记者。

    他认为,P2P行业在中国的另一个“异化”体现,是从线上运作转到线下运作,P2P平台实际上承担着投资者的责任,多数平台都承诺为投资者的投资保本,最终导致了逾期提现、提现困难这些表面现象,造成严重后果。

    由于从撮合交易的中介身份转为投资人身份,很多P2P平台将资金汇集成资金池,用作他途,导致用户资金并没有与用户在平台上的投标动作相匹配,而P2P平台本身又缺乏专业的风控手段,潜藏着极大风险。

    业内专家认为,行业“异化”导致P2P平台承担着巨大风险,这也是P2P平台风波不断产生的主因。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倒闭的网贷平台有75家,涉及金额12亿元;2014年1月份,就有10多家网贷平台宣布倒闭,涉及金额近10亿元。

    “P2P是一种中介服务模式,不是保险公司也不是担保公司,原则上P2P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的责任,只是提供前期的风控服务、信息对接等服务。凡承诺保本保息的,即便是前期以‘旁氏效应’圈了一笔钱,也难免后期窟窿越来越大,在窟窿堵不上的时候就是老板‘跑路’的时候。”宜信财富侯琳认为。

    “圈钱、关门、跑路”,P2P行业风险正快速暴露和显现,网贷平台呈现出“开张—吸金—倒闭”的三段式节奏,并且周期越来越短,1月份倒闭的10多家网贷平台,上线时间平均不足3个月。

    谁来监管?

    “目前进入这个行业很容易,只要有500万元资本金,再购买一套设备,基本上就可以开张了。”一位准备进军P2P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面对处于“三无”状态———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P2P行业,业内人士疾呼,应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规范和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为行业健康发展铺路。

    在刚刚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事实上,P2P行业出现的问题,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持续关注。监管部门一直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也强调互联网金融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条法律“底线”,尤其P2P平台不可以办资金池,也不能集担保、借贷于一体。

    对于P2P究竟归口谁来监管,近期有消息人士称,银监会或将对口监管P2P行业。业内人士认为,P2P行业本质是网络贷款,由银监会监管具有合理性。

    “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也应该实行公平、一致的监管原则,按照现有的监管体系和方式进行归口监管。如P2P网络贷款,本质上是个人委托贷款,属于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根据我国目前的监管分工,建议由银监会牵头监管。”原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认为。

    董骏认为,无论监管的主体是银监会还是央行,在本质上都不会有太大变化。应该主要针对P2P可能存在的风险来考虑,以风险为基础来进行监管。

    鼓励创新同时谨慎监管“建议比照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对P2P公司的资本金、资本充足率、贷存比等设定监管指标,将不合格的网贷平台清除出市场。”上述P2P平台专业投资者认为。

    有消息人士称,近期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已经召集包括陆金所、拍拍贷、红岭创投、翼龙贷等在内的10家P2P会员单位拟定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未来的入会标准,比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小于500万元,同时对出资人、公司高管、风控、财务、技术等从业人员均作出了一定的硬性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在准入门槛、信息公开、风险防范等方面制定统一规则,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金融是高风险行业,必须先审批、后办理。实体金融如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获得金融许可证后才能开展业务。互联网金融其本质是金融业务,所以也应该实行严格的业务准入制度,线上、线下应一视同仁。”赵宇梓建议。

    王征宇表示,作为类金融机构,P2P平台必须坚持几个“底线”,即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涉及资金池、平台本身不提供担保、建立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公开透明披露风险信息。

    专家认为,P2P平台还需要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归集客户出借资金,不存在居间交易,平台不承诺收益,不提供担保,定期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并对公众披露风险指标及运营数据。

    另外,从业人员也普遍期待,监管部门应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谨慎推进监管,实施自律型监管,监管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也满足机构成长的需求。

    来源:金融时报